“老赖”被限制在淘宝、天猫进行奢侈品交易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5-07-29 已有433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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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获得还款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
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28日,记者从江西省高院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10月底以来,江西法院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已有47名“老赖”被判刑,1114人被司法拘留。据了解,我省已向20余家银行推送“老赖”名单信息,即将向省直各部门推送。这意味着,“老赖”将在我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据省高院执行局长赵九重介绍,截至7月15日,全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公布“老赖”信息59725条(含自然人54139条,法人和其他组织5586条)。“近期,省高院已从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我省‘老赖’名单库,目前已向人民银行、20家商业银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部门自动推送‘老赖’名单信息。”
“下一步,省高院将进一步扩大对‘老赖’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的部门和范围,通过网络技术对接,向省直各部门推送‘老赖’名单信息,由省直各部门在自身职能范围内予以应用。”赵九重表示,这意味着,“老赖”将在我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门签订的备忘录,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还与支付宝等电商平台实现专线连接,实时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限制“老赖”在淘宝、天猫进行奢侈品交易,以及在线上预订机票、酒店、租房、租车、申请网商银行贷款等新兴网络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