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索赔一百万互联网科技迎来商标侵权的“爆发期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5-11-20 已有380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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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米因商标索赔
小米索赔一百万,表明了什么?互联网科技、金融领域或将迎来商标侵权或品牌撞衫的“爆发期”。
在“小米”与“小米e贷”之间,因为小米公司认为,“小米e贷”涉嫌侵犯“小米”的商标权,小米公司将“小米e贷”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0万。
在“小米”与“小米e贷”商标纠纷一案中,小米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在第36类商品和服务上获准注册了“小米”、“MI”、“XIAO MI”三个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保险、金融服务、金融评估、银行、融资租赁等。同时,小米公司也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出了个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小米金融”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小米贷款、活期宝、基金宝等金融服务。
小米公司发现,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开办运营的“小米e贷”(域名为www.xiaomydai.com)网站中所有网页的显著位置,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将“小米”作为其服务名称加以使用。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新浪微博(weibo.com/xiaomydai)中也同样使用了“小米”、“MI”、“XIAO MI”商标进行宣传。
小米公司认为,华忠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其注册商标,运营与其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同的业务并将商标作为服务名称,诱导消费者认为华忠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小米公司存在一定的联系,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据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小米公司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2、分析商标撕B手段.
通过上述案件可知,“小米”与“小米e贷”,或者说,小米公司与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其实就是典型的“傍品牌”关系。
所谓“傍品牌”,其实就是“品牌借势”或“品牌山寨”,就是将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或商标注册为商标或企业字号。
那么如今商标的撕X大战中常用的手段有哪些呢?
手段一,“提起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比如,在“合拍”商标争夺战中,深圳合拍公司对昆明百和公司已获得核准注册的“合拍”、“HEPAI”均发起了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
手段二,“公司更名增加商标申请合理性”,比如,为了争夺“合拍”商标,2014年7月1日,深圳合拍公司将公司名称从“深圳市合拍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合拍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再比如,拟挂牌新三板的虎嗅(原名“北京云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经在2014年8月设立一家子公司从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北京虎嗅科技有限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申请商标注册及避免“虎嗅”名称被其他第三方注册;
手段三,“利用诉讼规则拖延时间”,比如在在“合拍”商标争夺战中,原定11月 3日开庭的商标侵权纠纷,被告赶在开庭前,合理利用诉讼规则,提起管辖权异议,这种“拖延战术”,一方面,是为了给其提出商标无效申请争取时间,希望在法庭正式审理时,将对方已核准商标实现撤销,进而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拖延战术”增加商标持有者的成本,迫使商标持有者妥协甚至放弃。
事实上,伴随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正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能会被市场淘汰,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品牌争夺大战才刚刚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