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销售资质 假冒商标被逮捕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5-12-18 已有522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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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销售资质却与商家签订购买合同,通过伪造商标以次充好。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赵东批准逮捕。
今年9月,济宁天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天津一钢铁销售公司的赵东签订合同,购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包钢)生产的高压锅炉管,价值22.8万余元,并支付预付款10万元。但实际上,赵东的公司并不具备包钢授权的销售资质。于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赵东擅自从别处采购了一批类似钢管,喷涂上包钢的商标,并伪造了包钢《产品质量证明书》。
这批钢管到货后,济宁天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时发现是假冒包钢注册商标的产品。随后,包钢也出具了相关鉴别报告,认定这批钢管非包钢生产,其商标是被假冒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