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被告商标侵权遭索赔300万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6-03-20 已有314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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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归属之争又出续集。3月17日,北京朝阳法院官微称,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商标侵权,被荷兰Talpa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索赔300万元。
Talpa公司称,该公司在荷兰和中国注册了“好声音”商标,以及名称“The Voice of…”,目前仍在有效期内。2015年10月起,梦想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未通知该公司、亦未经该公司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过程及宣传中,大量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和文字、标志,侵害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从灿星此前披露的“好声音”新海报上可以看到,原来手握话筒比出“V”字的标志已经被一个金属质感的“V”字代替,原有的“The Voice of China”英文名被删去,只留“中国好声音”字样。节目名并非“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而是“2016中国好声音”。
灿星制作此前曾答复媒体,灿星与浙江卫视仍享有“好声音”商标,该商标已注册。媒体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查询发现,“好声音”于2014年3月注册在38类“电视节目播放类”,注册方为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据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