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更好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 助力经济向中高端发展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6-08-08 已有247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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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商标局负责人就《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答中国工商记者问
更好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 助力经济向中高端发展
前言
2016年7月14日,工商总局印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近日,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人就《意见》的制定实施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工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起草的背景
答:一是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商标注册便利化工作。4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视察四川雅安政务服务大厅时对设立商标服务窗口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事宜;4月29日,李克强总理又在国务院研究室报送的《大力优化商标申请审核流程大幅提高便利化水平和效率》上予以批示,王勇国务委员也多次作出批示。5月9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对“放管服”提出了新的要求。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工作,张茅局长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要求遵循商事制度改革的规律和原则,全面、主动、有力地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工作。
二是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需要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近年来,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但与商标强国还有很大差距,商标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有:
急剧增长的申请量和审查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随着商标申请量的快速增长,在法定审限完成商标审查任务难度较大。1998年商标局定编为285人,当时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5.8万件。2015年商标申请量达到了287.6万件,是1998年申请量的18倍,今年1月至6月商标注册申请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2.3%。商标数据库基础数据量也由1998年的148万件增长至2016年6月底的2014.3万件,增长了12.6倍,这意味着审查员审查单件商标时需要检索比对的数据量成倍增加,审查难度也随之成倍增大,在法定审限内完成审查任务难度较大。
商标审查系统信息化水平不高,商标网上申请仅对商标代理机构开放,网上申请占比偏低,2016年第一季度商标网上申请量53.97万件,占申请总量的73.5%。网上查询系统、网上申请系统速度慢。商标自动化系统安全措施需要加强。商标数据库存在不稳定等问题。商标图形检索数据库有待优化,商标数据库开放程度不够。
商标申请渠道单一,服务渠道不够畅通,社会反映强烈。
上述问题需要通过改革予以解决。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起草过程
答: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工作,张茅局长多次听取汇报,要求主动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工作。工商总局成立由刘玉亭同志担任组长,马正其同志、刘俊臣同志担任副组长的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业务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宣传中心、中华商标协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等单位有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局。商标局成立商标改革工作起草组,负责起草《全面深化商标注册和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统筹协调改革涉及的商标业务事宜,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协会和审查协作中心成立了商标局商标注册和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商标局局长刘俊臣同志任组长,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进程。
为使《意见》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更好地满足社会期盼和需求。工商总局积极开展调研和专项论证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5月29日至6月2日,工商总局商标局、人事司和信息中心派出3个调研组,分赴四川、上海和广东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期间,各调研组共召开座谈会14场,参加座谈代表近300人,收集原始意见建议500余条。商改组还征求内部相关司局、事业单位共42条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和研究论证结论,经6月27日总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目前的《意见》。
问:制定《意见》工作坚持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制定《意见》的原则:一是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分析当前商标注册便利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创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的商标注册体制机制。二是简政放权。处理好集中审查和分散受理的关系、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关系,简化优化办事手续和业务流程,将能由地方办理的商标事宜下放交由地方办理,推动实施便民利民新举措,为社会提供高效快捷专业的公共服务。三是放管结合。在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足用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遏制恶意抢注、违法代理行为,进一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促进商标监管规范化。四是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助力中国经济向中高端发展的作用,推进品牌国际化。
问: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解决商标注册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实现商标注册便利化为主线,以拓展商标申请渠道、简化商标注册手续、优化商标注册流程、完善商标审查机制、加强商标信用监管为手段,进一步方便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商标审查效率,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共有六个部分,提出了22条改革措施。
第一部分是改革的总体思路。
第二部分是拓展商标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共有4条措施,即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在京外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地方设立商标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推行网上申请。
第三部分是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共有4条措施,即优化商标注册流程、改变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逐步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商标窗口服务水平。
第四部分是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商标审查效率。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商标审查工作部分委托、服务性工作全部外包、积极推行独任审查制、合理调配商标审查力量、健全质量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审查经费拨付机制。
第五部分是加强商标信用监管,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共有3条措施,即加强商标信用监管、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对地方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试点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信息化保障、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治保障。
问:《意见》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方便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业务,节省成本。
二是设立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目前在京已经设立了一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下一步将推动在京外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接受商标局委托,承担商标审查事宜,解决审查人员不足,在法定审限内完成商标审查任务困难的问题,确保法定审限。在各项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进一步缩短审查周期。
三是推行网上申请。将网上申请由仅对商标代理机构开放扩大至所有申请人;将网上申请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商标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从2017年起,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可通过互联网、到所在地商标受理处或者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四是优化商标注册流程。通过调整内部程序等方式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6个月左右缩短至3个月内。简化部分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和手续。清理商标书式和精简商标发文。开通注册商标后续业务快速审查通道。
五是逐步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改革商标收发文方式,开放商标数据库,引导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运用商标数据库信息加强商标监管工作。加强内部办公平台、社会服务平台“两个平台”建设,提升中国商标网服务体验,推动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公告系统提速升级。
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申请的作用、意义?
答: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申请,是总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便捷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方便申请人尤其是小微企业就近办理商标业务;二是调动地方人力资源,扩大商标注册工作队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标局集中受理所面临的压力;三是开拓商标服务“窗口”和交流平台,加大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商标意识。
目前,工商总局正在制定《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申请暂行办法》,由县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经审核确有设立必要、具备运行条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后设立。
第一批试点地区为四川雅安和浙江台州,分别于7月5日、6日启动运行,下一步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增设。
问:在京外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目的、意义?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急剧增长和审查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审查9个月的法定审限,因此商标局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解决这一矛盾问题,积极探索商标审查体制机制改革,目前在京已经设立了一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根据《意见》要求,2016年将在京外设立审查协作中心,承担商标审查任务,缓解审查压力,提高审查效率,进一步缩短审查时限。以后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增设。在京外设立审查协作中心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将发挥“助推”作用,主要表现:人才聚集溢出作用;对财政税收的贡献作用;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拉动作用;政府决策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商标运用、保护意识。
问:请介绍一下台州商标质权登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答: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是核心竞争力,也能转化为资本。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方便商标质权登记,台州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点以来,台州市商标运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2016年上半年,台州受理点共办理商标质权登记151件,占全国同期办理总量的30.75%;质押金额22.39亿元,占全国同期总额的11.5%。台州商标质权登记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品牌创建意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了新活力,也为探索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年6月又将试点扩大至全国27个地级市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促进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运作解决融资难题。
目前,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制定下发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受理点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指导地方商标质权登记工作。
问:请问工商总局如何采取措施缩短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
答:由于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增长,审查人员少,培训周期长,形式审查工作量滞后于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长是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较长的主要原因。商标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形式审查工作流程,提高形式审查工作效率,大力压缩书审、扫描、录入、打印、寄发等流程的时间;二是增加形式审查人员,提高形审工作量,逐步解决工作积压;三是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和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标准,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和指南,提高注册申请受理率。通过以上措施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6个月左右缩短至3个月内。
问:改变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是否收费?法律效力如何?
答:商标注册证明存在办理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被媒体报道后,工商总局商标局采取整改措施,通过变更出具方式、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工作流程、改变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等措施,压缩了办理时间,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效力等同于商标注册证明,这一举措受到社会公众的欢迎。商标局于今年4月22日推出便民措施,采取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的方式证明商标注册情况,在注册大厅办理的立等可取。申请人邮寄办理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4月22日至6月15日,共办理出具申请743人次(包括现场及邮寄),共出具7426件商标注册证明档案。商标局正在推进商标注册证电子化可行性研究。商标注册证电子化后,注册人证明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方式将更加便捷。
问:《意见》提出要加强商标信用监管,请问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保护商标知识产权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商标监管执法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把加强商标信用监管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商标注册和保护便利化。
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增强对线上线下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和甄别能力,推动实现智能监管。
二是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一步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推进商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商标侵权假冒、恶意抢注、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政府与社会之间信息开放共享,形成对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四是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部门间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加强对地方执法办案的指导监督,创新应用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商标监管执法协调指挥能力。
问:我们注意到,《意见》中提出了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原来的商标战略更改为商标品牌战略,请问有何考虑?
答:商标战略是运用商标制度和商标资源,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工商总局一直把商标战略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着商标知识产权的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进行了一系列的谋划和制度性,主要侧重商标法律制度的运用,强调的是商标法律制度对品牌的保护作用。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发展品牌经济,以商标品牌为核心整合各种经济要素,推进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成为世界经济长远发展的新的增长动力。2014年,工商总局商标局开展了“商标与经济发展关系”课题研究,一改以往商标研究多集中于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做法,以基于产业的全新视角,有力论证了商标品牌在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把加强品牌建设作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要求把推动发展动力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2016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品牌发挥着承载和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商标是品牌的核心和主要表现形式,工商总局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适时将商标战略深化为商标品牌战略,把商标品牌战略定位为既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
目前,工商总局正着手起草《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按照改革创新、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开放发展的原则,切实注意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紧紧围绕创新经济增长动力,以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商标品牌运用能力和优化品牌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商标品牌价值第三方评估和商标品牌指导保护为抓手,以构建有利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保障,着力构建和完善“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格局,全方位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