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消息提示音注册声音商标遭商标局驳回申请决定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6-08-25 已有349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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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欲将旗下产品腾讯QQ应用程序运行过程中有消息传来时播放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作为声音商标申请注册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等服务上,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为由,接连驳回了其注册申请。随后,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受理了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腾讯公司于2014年5月提出第14502527号“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下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商标由6声短促且频率一致的“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构成,指定使用在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电子邮件等第38类服务上。
经审理,商标局作出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腾讯公司不服商标局作出的上述决定,于2015年9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请求。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其QQ应用程序具有较高知名度,但是该案申请商标的声音标识仅为QQ应用程序所包含的标识某一功能的声音,且该声音较为简单,缺乏独创性,指定使用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等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据此,商评委作出对申请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决定。
腾讯公司不服商评委上述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腾讯公司诉称,QQ应用程序在运行过程中有消息传来时播放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即为申请商标的声音标识,申请商标能直接对应QQ应用程序所提供的即时通讯服务。同时,申请商标的声音标识“嘀嘀嘀嘀嘀嘀”由6声短促且频率一致的声音构成,具备声音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而且经过腾讯公司的长期使用,申请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不断增强,相关公众能够有效加以识别。
腾讯公司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对申请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决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