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香港公司之前先行注册商标保护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6-09-09 已有312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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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世界知名的国际大都会,金融业发达、税率低、法律制度健全。香港品牌在国际上拥有卓越地位及知名度,香港制造在许多消费者眼中代表着时尚和高级。在注册香港公司之前先行注册商标,不仅可获得完善的法律保护,而且有助提升品牌竞争力。
香港商标概述
目前,香港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防御商标、形体商标、气味商标、证明商标,这些商标遵循使用在先的注册原则,有效期10年。注册香港商标一般要经过商标查册、提交申请、商标审查、公告几个阶段,整个过程大约需时4-8个月。此外,香港法律对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法人团队均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也可以自行申请。
商标查册
注册香港商标时,有可能因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香港知识产权署拒绝。申请人可以登录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检索系统免费查询,以提高注册成功率。若免费查册结果不能排除近似商标,申请人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付费获得香港商标注册处翻查记录意见。
注册申请
在香港,由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负责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将申请表、商标图样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注册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复印件)一起递交商标注册处。
商标审查
收到注册申请,商标注册处将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如表格填写有误或资料缺漏,商标注册处将会要求申请人修订。值得一提的是,轻微的修订不会影响提交申请的日期,而较重要的修订或重大改动不但会影响提交申请的日期,而且还可能不被商标注册处接受。
完成申请检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并查核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的注册规定。随后,审查主任会发出书面意见,说明反对和理由,或确定接纳注册申请。如果申请商标不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将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人须在6个月内达至有关规定。如商标申请更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申请人可在商标注册处再次提出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要求聆讯。
商标公布
商标注册申请获商标注册处接纳后,将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公示3个月,期间任何人可对该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商标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并在指定时限内提供证据。而申请人可撤回注册申请,亦可提交反对陈述,由商标注册处安排反对人和申请人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作出裁决
若商标注册处接纳商标注册申请,将会把该商标的详细数据录入注册纪录册,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书。在这一阶段,商标注册处将会把商标的注册日期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即申请人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算。
优先权
申请人在提交香港商标注册申请之前6个月内,已就相同商品或服务在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国提交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提出优先权申请的第二天起3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检送经该国政府受理的申请文件以维持优先权。
近年来,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商标注册量均大幅增长。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同属一个国家,但两地遵循的商标法并不相同,在内地核准注册的商标并不会自动在香港生效。商标若要在香港受到保护,必须根据香港《商标条例》及《商标规则》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