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陷阱多 山东警方公布四种常见诈骗手段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7-03-03 已有1736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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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了解到,近期,网络购物类诈骗多发,占到全部案件总数的16.8%。警方向记者介绍了四种常见网购诈骗手段,提醒网购时谨慎购买,防止被骗。
警方介绍,网络购物类诈骗往往是通过低价销售作为诱饵,在虚假网站、知名网站、QQ、微信上冒充店主、客服等,以各种理由引诱买家汇款或点击伪链接盗取信息,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近日,济宁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QQ网购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QQ聊天,谎称卖高档摩托车,受骗者田某将9800元转入李某银行卡账户,并付了400元运费。得手后,李某即时逃脱。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还先后两次通过QQ诈骗青岛市刘某现金8000余元;重庆市秦某现金900余元。
这样的骗局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警方介绍,网购诈骗手段一般有四种。一是打着低价促销的幌子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低价商品消息,诱骗买家与其联系,一旦买家上钩,便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或者到账后直接消失等方式完成诈骗。二是诱导受害人点击退款伪链接。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买家购买信息,冒充客服联系买家,谎称网购平台系统升级或者商品有问题需召回等,发送退款链接,一旦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犯罪分子即获取了买家的信息,完成诈骗。三是冒充客服误加会员。犯罪分子谎称因客服人员的操作失误,将买家加为会员,通过手机、QQ或微信给买家发送钓鱼链接,诱骗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四是诱导受害人登录钓鱼网站。犯罪分子先要求买家加为QQ或者微信好友,再在QQ或者微信上发送钓鱼网站,诱导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再登录买家的网银官网,进行转账或购买游戏点卡操作。
警方提醒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要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交流系统进行沟通,遇到问题方便申诉解决。网购商品要使用比较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不要直接通过QQ链接支付。对于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购物信息,要谨慎购买,谨防钓鱼网站。领取优惠券、代金券时,要注意网址真伪,谨防账号密码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