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余名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人被公诉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7-04-27 已有300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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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浙江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打击、保护、监督、预防职能,全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浙江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及具有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情节犯罪,重点打击“黑作坊”“黑窝点”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犯罪行为。
根据《意见》,该省检察机关将强化对涉侵权假冒案件刑事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既要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也要监督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企业财产、滥收保证金、滥用强制措施等行为。探索建立信息网上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积极作用,推进相关数据的开放共享,加强信息整合、分析和研判,推动实现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据了解,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共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1件111人,提起公诉415件674人,共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18件581人,提起公诉885件15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