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外卖车侵权案频发 九成造成人身伤害
来源:www.mssb.cn 发表日期:2017-12-04 已有426人次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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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业务繁忙,快递员及外卖配送员驾驶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超速、违规等情况屡见不鲜,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也引发了一些侵权案件。“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近四年来审结的快递、外卖车辆侵权纠纷案进行调研,其中九成以上案件发生事故后造成人身损害,而快递、外卖车辆负全责的占八成以上,快递公司担责的居多。
案件
九成以上造成人身损害
据北京市二中院介绍,2014年至今年10月,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快递外卖车辆侵权纠纷案件51件,总体数量均呈上升态势。其中九成以上与路上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助力车以及行人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此外还包括与路上行驶或停放的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快递、外卖人员因车辆通行与他人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等,而发生冲突通常都是快递、外卖车辆超车、抢道等,或随意停放在空车位上导致小区居民无法正常停车发生争执。
从事故责任认定来看,快递、外卖车辆负全部责任的占全部案件数量的82.3%,其中外卖电动自行车侵权案件中,外卖车均承担全部责任。快递、外卖车辆逆行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7%。车速过快,任意拐弯掉头或在其他车辆间穿行,驾驶期间手离车把接打电话、查看地址、吸烟及违规临时停车等是主要违章表现。从担责主体看,快递公司担责居多,而且几乎无保险公司赔付情形。
陈广辉表示,外卖企业对于快递员的业绩评价往往以送件数量、签收率、时效等作为标准,使得快递员必须以最快速度完成取件和投递。这种业绩考评制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快递、外卖车辆事故多发情况加剧。
目前快递企业层层分包、外卖平台和物流公司经营分离及快递员劳务派遣较常见,导致出现事故后相互推责以及受害人举证难、追责难。此外,快递车辆缺乏统一规范的标识、编码和备案,出现事故难以判断责任主体,助长了快递员逃逸的可能性。
建议
强制快递企业为车辆投保
二中院建议,定期对送餐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严禁上岗从事送餐工作。建立快递员安全驾驶档案,提高快递员准入门槛,对有严重交通违规和暴力违法行为的,不得招录。对快递员接单量进行合理控制和优化,最大限度避免快递员因接单过多、压力过大产生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
近年来,保险公司已经陆续开发了针对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并非强制投保,保险的赔偿限额也偏低,相关企业为节约成本往往未购买此类责任保险。建议强制快递企业为所属快递车辆购置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同时协调保险行业开发更多适应快递行业发展的保险产品,提高快递车辆和人员的保障,减少公众风险。
此外,制定快递车的生产、使用、管理统一规范。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外卖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装载质量、最高车速、制动距离、机械性能等多项指标作出规定,加强源头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