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并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根本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因为商标无法被转让,所以商标的所有人仍然没有变。由于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审核的周期要四~六个月的时间,再加上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需要支付转让款项,准备相关的商标转让申请文件资料,邮寄打印等等。因此,商标转让协议签订后,无法立即确定该被转让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而起码需要有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知晓。这段时间差中的商标权利不确定的状况,极易让商标受让人受到侵害。如果是由于工作上的善意失误,那还可以事后予以弥补更正;但对于事先有预谋的恶意行为,则受让人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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