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中国商标,是根据国际通行规,由我国商标注册实行按类别注册的商标,所有商品或服务共分为45个类别,每件商标只能在注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某个企业要对其商标扩大保护范围,就必须实行跨类别注册,即在多个类别上分别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