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注册为商标的如下: 我国《商标法》对禁止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有如下要求: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胸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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