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影名称作为商标的现象由来已久,尤其是像一些名导演的名作品,更是受各大商家的垂涎。
有时在电影还未上映前,一些商家在电影宣传造势期间就已将电影的名字作为商标进行了申请注册。如06年张艺谋导演的《十面埋伏》,“十面埋伏”被某以生产“将军”牌汽车旅游冰箱、凉垫等“冷门”产品的公司申请注册。 再如07年冯小刚导演的年度巨作《集结号》,也遭抢注,涉及到的产品包括吃、穿、用等各个领域,如酒、相机、泳衣、童装、鞋子等等,甚至还有托儿所、养老院。 之前包括《无极》、《刘老根》、《大宅门》等影视剧名称,都被看成是财路之一。所以中细软商标方面的专家总结说,如果有商家看到“猩球崛起”的商业价值的话,将其抢注为商标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 用电影名字注册的商标并不涉及侵犯电影著作权,至于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就要根据商标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主要还是看他人有没有在你之前用同样的名字在同样或类似商品下申请注册商标。 名尚网提醒还是要提醒有用电影名字作为商标注册想法的朋友,虽然“电影名字”随着电影的热映会在一定时间内被广大消费者熟知,但是这种热度也并非是持久性的。 一旦影片下线,你的商标也会被冷落,甚至被遗忘,这对商品和企业的长期发展并起不到多大的作用。所以用电影名字做商标,有这种想法的朋友最好还是慎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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