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有部份驳回,有完全驳回,您看下商标驳文上怎么写的。如果还有部份商品,那商标还是有效的,只是只能用剩下的商品。 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
1、同一类别相同商标的;
2、同一类别近似商标的;
3、同一类别中商标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的;
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
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的;
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
如果商标驳回的理由是相对理由,我们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二之规定,如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1.png
商标驳回复审注意以下几点: 1、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犹豫不得,想要商标就立即行动;尽快的准备复审材料。
2、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
3、复审是一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而不是驳回就死路一条;
4、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
5、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电子文档,录音资料等形式;
6、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
7、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组织;
小编在这里提醒您:商标在注册之前应当经过专业的查询,尽量降低被驳回的可能性,纵然审查之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企业,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条款,可对商标驳回的理由进行分析,适当的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