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该条款为商标专用权质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好处刚刚被中国企业经营者认识,先行一步者可能尝了好处。对银行而言,要求把商标作为合法资产中可辩认部分独立出来,商标评估是个办法。
商标贷款的条件: 1. 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 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 3. 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 4.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商标贷款的流程: 1. 企业和银行双方达成商标贷款意向; 2. 由企业或银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 3. 银行和企业签订贷款意向书; 4. 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商标质押登记,取得质权证。 5. 银行拿到质权证后向企业放款,有的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还需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 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1.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经年检有效);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 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 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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