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的初衷是为了早日获得商标权,而商标近似是商标申请的大雷区,也是商标纠纷的重灾区。如果提交申请的商标被驳回的风险很大,不就是与申请人的初衷相悖了吗?从这个角度看,申请注册商标前进行近似查询是极其重要也很必要的。
众所周知,瑞蚨祥是中国著名的绸布百年老字号品牌。2005年2月24日,北京瑞蚨祥绸布店有限责任公司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瑞蚨祥”商标在第30类被核定使用在面粉制品、食用淀粉产品等商品上。2005年3月28日,自然人王暖宋也向国家商标局在第30类申请注册了“瑞福祥”商标,使用在咖啡、茶、茶饮料、方便面、食用淀粉等食品上。经过审查,“瑞福祥”的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驳回,“瑞福祥”提出的复审仍然被驳回。 为何被驳回呢?因为“瑞福祥”和“瑞蚨祥”商标仅一字之差,且“福”与“蚨”字读音相同,而且两个商标还都申请使用在同一类商品上。因此,王暖宋申请的“瑞福祥”商标已与“瑞蚨祥”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故被驳回。 当然,同是一字之差的纠纷数不胜数。但值得注意的是,商标近似哪怕只有一字之差也会造成很大影响,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的商标不仅在申请时容易被驳回,擅自使用还会面临法律风险。 所以小知提醒大家,在给商标取名时不要投机取巧,“傍名牌”、“搭便车”都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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