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是否要纳税?
发布者:239876@qq.com 发布日期:2018/8/30 8:55:01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因此,转让商标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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